“碳学会”高新技能培训
时间:2024年7月24日-27日(周三至周六)

培训背景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我国完整碳交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社会主体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减排效果经过科学方法量化核证并申请完成登记后可在市场出售,以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有利于支持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降碳增汇项目发展,有利于激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
2023年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进入快车道。8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上线,并接受市场主体开户;10月,保障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础性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完成修订并发布,首批四个方法学公布;相关配套技术文件如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注册登记规则、交易结算规则、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实施规则在2023年底前陆续发布。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宣布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正式启动。
为了让各市场主体熟悉了解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尽快参与项目开发和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作为生态环境部授权的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北京绿色交易所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委托,特组织“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开发与交易”高新技能培训课程。

培训证书

“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开发与交易”高新技能培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全程指导和监督。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学员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颁发的“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开发与交易高新技能培训证书”和北京绿色交易所颁发的“碳排放管理人才培训结业证书”。以上证书可分别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http://edu.mohrss.gov.cn/)和北京绿色交易所官网查询。

培训对象

1.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等降碳增汇项目业主;

2.纳入全国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人员;

3.从事碳减排咨询、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查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技术人员。

4.其他相关市场主体人员和关心关注中国碳市场发展的人士。

培训内容

    模块一 :碳交易机制概述

  • “双碳”战略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 碳信用机制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模块二: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开发交易实务

  •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解析
  •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实施规则解析
  •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登记和减排量核查登记流程介绍
  • 首批方法学(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解析
  •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功能及注册登记规则介绍
  •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功能及交易结算规则介绍

    模块三:与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相关内容解析

  • CCER市场金融投资
  • 碳普惠机制与CCER
  • 绿电、绿证交易与CCER
  • 碳交易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预防

风采展示

培训讲师

北京绿色交易所和国内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研究机构、自愿减排项目开发机构、审定与核查机构的资深专家。

培训费用

3430元/人(包含培训费、电子版教材、考试费、证书费,此外无任何费用)

联系我们

第六期(线上)培训时间:2024年7月24日-7月27日(周三-周六)四天
培训地点:在线直播课堂,支持课后回看
考试时间:7月27日下午(时长1.5小时)
考试方式:线上考试(主观题+客观题)

联系我们

010-56039136

毛老师 13601007392(微信同号) tanpaifang@126.com

冯老师 13901284271(微信同号) tanpaifang@126.com

(扫码加微信索取开课资料)

附件:报名回执表

本网页图片和内容均属“碳学会”培训官网 © 版权所有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2050358号-59

电话:010-56039136